其實我也不是特彆的軸,我還是知道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,去跟對方死磕也是一件很不明智的事情,倒不如息事寧人來的理智。,第一,我確實說了,我不裝修宋誌剛的公司,他的公司也不允許彆人來碰,如果我讓彆人來碰了,那我以後再碰見宋誌剛,他以嗤笑的嘴臉拿我說過的話來嘲笑我,我該怎麼迴應?灰溜溜的走人嗎。,到時候隻要我發出去,應該還是造成點社會影響力的,要知道國內一直有一個特點,那就是我弱,我有理,一個普普通通的小網紅,怎麼有膽子去招惹幾百億的頂級富豪呢,如果真去惹了,一定是這個富豪做了什麼天怒人怨,欺人太甚的事情。。